BALLUFF成功通过欧盟航空货运认证(速度快) 对于巴鲁夫来说,这一步是欧盟300/2008 号条例的必然结果。该条例规定了民用航空货运业务开展的框架条件。
从这一规定日起,只有“认证发货商”发起、由规定受委托人负责运输并送至机场航空公司及其操作daili处、同时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的航空货运才能满足所有必要的操作条件。为获得此项许可,企业必须采取多项措施,例如确定一名航空安全传感器产品享誉以及至少一名daili。此外,所有参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方案,如有必要还应对设施进行结构改造,防止非授权人员擅自进入相关区域。接下来,联邦航空局将直接现场进行检查、确认。
2013年3月25日后,所有未经有效确认的企业,必须将“不安全的”空运货物在发运前交给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商,由后者进行特殊检查、X光扫描及认可。可以预见,上述过程将会造成巨大的竞争劣势,因为除了额外费用的产生,所涉及的企业还必须面对因处理、等待时间造成的供货延迟。BALLUFF成功通过欧盟航空货运认证(速度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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